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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人工耳蜗救助条件济宁残疾儿童康复已基本实现“发现一例、救助一例”

(作者:佚名   日期:2018年07月15日   加入收藏 )


日前,记者从市残联获悉,今年济宁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(除人工耳蜗项目)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残联。截至5月31日,残疾儿童康复已基本实现“发现一例、救助一例”,现已救助残疾儿童1473名,超曩昔年全年的救助总数。


据市残联相干负责人介绍,市当局将残疾人康复救助列为2018年当局为民办实事项目,全市0至9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。除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按照省残联规定由市残联审批外,其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悉数由县级残联(社会发展局)负责审批。自2016年以来,济宁市共为184名聋儿植入人工耳蜗,今年将继承对吻合救助条件的听障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救助。此外,为减轻贫困肢体残疾人家庭负担,进步学习、劳动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,济宁市今年还将实施“首善阳光助行”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救助项目。


植入人工耳蜗的救助条件


●重要救助

1至6周岁(不满7周岁)、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,配戴助听器康复结果不佳,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,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、无蜗后病变,精神、智力及举动发育正常的听障儿童。


●吻合条件的听障儿童家长到户籍所在的县级残联、社发局申请。


●申报时必要携带的资料:监护人身份证,儿童的户口本、残疾人证、医保证、二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实或医院确诊病历,低保证或经济困难证实,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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